會計與稅務義務的地區差異
會計與稅務義務的地區差異
Section titled “會計與稅務義務的地區差異”比較範圍與時點
Section titled “比較範圍與時點”本頁比較 Taiwan、United Kingdom、Singapore 與 United States 四地的官方會計與稅務查核入口,查核日為 2026-07-31。比較對象限於一般營利事業的日常會計與申報義務:適用哪一套會計準則、帳簿與憑證怎麼記與存多久、什麼規模需要外部查核、年度與期中申報排在哪些時點、股份基礎給付(share-based payment)在課稅上何時被視為所得,以及加值稅/消費稅型稅制的登記門檻。
不涵蓋的範圍要先講清楚:金融、保險、證券發行、非營利、受管制專業、跨境移轉訂價、關稅、個人綜合所得、以及任何個案的稅務規劃。本頁不替讀者算稅,也不是會計、稅務或法律意見。
更重要的是使用方式。本頁刻意把重心放在「哪個機關訂這件事、去哪一頁查、要問什麼問題」,而不是列一整排數字。原因是 fact:稅率、門檻、表格與期限的更新頻率遠高於教材更新頻率,本頁只寫出作者在查核日親自開啟官方頁面確認過的少數具體數值,其餘一律標示為需查證。這是 inference:一份會過期的數字清單,比一份不會過期的查核路徑更容易讓讀者做錯決策。
通用原理不會因國名改變。法人與有限責任 決定了公司帳與個人帳必須分離;股權表 的正確性決定了任何股權事件能否算得出來。但「帳要照哪一套準則編、誰簽字、何時交、交給誰」必須逐地查。成立與登記層面的差異請另見 成立與治理的地區比較。
共同比較框架
Section titled “共同比較框架”對每個候選地區與每個實際營運地,建立同一張表。先填來源與日期,再填答案;填不出來的格子留白並標為未知,不要用印象補。
- 適用範圍: 實體登記在哪裡、實際營業在哪裡、員工與顧客在哪裡?是否構成另一地的申報義務?
- 會計框架: 法定財務報表要依哪一套準則編?大型與小型主體是否適用不同版本?誰是準則制定機構?
- 記帳與憑證: 誰有資格處理帳務?入帳有沒有時限?憑證、帳簿、報表各要保存幾年?
- 外部查核: 什麼規模的公司必須經會計師或審計師查核?門檻用什麼衡量(營收、資產、人數)?衡量期間是當年度還是連續數年?少數股東能否要求查核?
- 申報行事曆: 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在哪個區間?期中或期間性申報(如加值稅)多久一次、期限怎麼算?受理單位是誰?
- 股份基礎給付: 會計上何時認列費用?稅上何時視為員工所得?有沒有租稅優惠方案?有沒有必須在期限內提出的選擇權(election)?
- 加值稅/消費稅: 有沒有這類稅制?強制登記門檻是多少、用回溯還是前瞻方式測試?跨境數位服務是否另有規則?
每一格都標上 fact(官方頁面明文)、inference(作者依官方文字推得)或未知。把「官方頁面有寫」和「我認為適用於我」分開記,是這張表唯一真正的價值。
跨地區共用的會計層(as-of 2026-07-31)
Section titled “跨地區共用的會計層(as-of 2026-07-31)”有一層內容不隨國名改變,就是 IFRS Accounting Standards 本身的規定。IFRS Foundation 頁面明載 IFRS 2 Share-based Payment 要求主體「recognise share-based payment transactions in its financial statements」,包含以現金、其他資產或主體本身權益工具交割的交易,並要求在損益與財務狀況中反映授予員工認股權所產生的費用(fact,IFRS Foundation,查核日 2026-07-31)。這代表:只要適用 IFRS,員工選擇權不是「不用花錢的紅利」,它在會計上是費用。這一點與 創辦人股權與 vesting 討論的歸屬條件直接相扣。
表達與揭露這一層目前正在換版。IFRS Foundation 頁面明載 IFRS 18 取代 IAS 1,且對 2027 年 1 月 1 日或以後開始的年度報導期間生效,允許提前適用(fact,查核日 2026-07-31)。因此在今天(2026-07-31)這個時點,對多數報導者而言 IAS 1 仍是現行的表達準則,IFRS 18 是即將生效的準則;現金流量表則仍依 IAS 7。教材若寫「財報要有四大表」而不標時點與準則版本,就會在 2027 年之後失準。
但這一層的適用範圍本身是逐地決定的。IFRS Foundation 的 jurisdiction 專區目前收錄 170 個 jurisdiction 的完整 profile,並以「所有 IFRS 準則為國內公開發行公司所必須」「允許但非必須」「IFRS for SMEs 為必須或允許」等分類呈現(fact,查核日 2026-07-31)。換句話說,「用 IFRS」不是一句話,而是三個問題:你的主體類型是什麼、你所在地怎麼規定、適用的是完整版還是 SMEs 版。這個 profile 資料庫就是查核起點。
Taiwan(as-of 2026-07-31)
Section titled “Taiwan(as-of 2026-07-31)”台灣把「怎麼記帳」寫進法律位階。商業會計法(法規頁面標示最後修正 2014-06-18)第 5 條規定「商業會計事務之處理,應置會計人員辦理之」;第 34 條規定「會計事項應按發生次序逐日登帳,至遲不得超過二個月」;第 38 條規定各項會計憑證除應永久保存或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外,「應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保存五年」,而各項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應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保存十年」(fact,全國法規資料庫,查核日 2026-07-31)。這三條是台灣讀者最該背下來的:憑證 5 年、帳簿與報表 10 年、入帳最遲 2 個月。
外部查核的門檻則採「授權訂定」模式。公司法第 20 條規定公司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應將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並規定「公司資本額達一定數額以上或未達一定數額而達一定規模者,其財務報表,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fact,全國法規資料庫,查核日 2026-07-31)。具體的「一定數額」與「一定規模」為何,屬本頁未逐字核實的項目,標為需查證;讀者應向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查核當期適用的辦法,不要沿用網路上的舊數字。
申報行事曆有兩條主線。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現行國稅申報、申請時間及受理單位一覽表」(頁面標示更新 2022-03-11)載明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向轄區分局、稽徵所申報(fact,查核日 2026-07-31)。營業稅方面,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營業人「應以每 2 月為 1 期,於次期開始 15 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上期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並提供網際網路申報、電磁紀錄媒體申報與人工申報三種方式;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每月為 1 期申報,惟經申請後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fact,頁面標示更新 2018-01-05,查核日 2026-07-31)。注意這是期別規則而非稅率;營業稅稅率與各類特種稅額計算屬需查證項目,應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與國稅局當期公告為準。
股份基礎給付在台灣的課稅時點與可能的租稅優惠,本頁未取得可逐字核實的官方頁面,標為未知/需查證。 讀者應向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查核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等工具的所得認定時點與申報義務,不要把美國或英國的規則搬過來套用。
United Kingdom(as-of 2026-07-31)
Section titled “United Kingdom(as-of 2026-07-31)”英國把準則選擇明文化。GOV.UK 的年度帳目指引說明,法定帳目必須符合「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或「New UK 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actice」其中之一;帳目內容包含 balance sheet、profit and loss account、notes about the accounts,以及 director’s report(micro-entity 除外),並可能依公司規模而需要 auditor’s report(fact,GOV.UK/Companies House,查核日 2026-07-31)。同一頁明說送交 Companies House 與送交 HMRC 有不同期限,但該總覽頁本身未列出具體日期,因此本頁不列英國的申報截止日,標為需查證,讀者應在該頁的下層連結與自家公司的 Companies House 紀錄上確認。
查核門檻是英國少數值得記住的具體數字,而且它剛換過一版。GOV.UK 的 audit exemption 頁面載明:對 2025 年 4 月 6 日或以後開始的會計年度,公司若符合下列至少 2 項即可能適用查核豁免——年營業額不超過 £15 million、資產不超過 £7.5 million、平均員工人數 50 人以下;而對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5 日之間的會計年度,對應門檻為 £10.2 million、£5.1 million 與 50 人(fact,查核日 2026-07-31)。同頁另載明少數股東的否決機制:即使公司通常適用豁免,若持有至少 10% 股份(依數量或價值)的股東以書面提出要求,公司仍必須進行查核;該要求須於會計年度結束前至少一個月送達(fact)。這個一個月的時限很容易被忽略——想行使這項權利的股東若等到年度結束後才提出,當年度就已經來不及。這一條對談投資條件的創辦人特別重要,因為它是法定的、不需要寫進股東協議就存在的權利,可與 股權表與員工股權 中談的少數股東保護一起看。
加值稅登記門檻同樣有明確的雙軌測試。GOV.UK 的 VAT registration 頁面載明門檻為過去 12 個月應稅營業額超過 £90,000;回溯測試(backward look)下,須於超過門檻之當月月底起 30 天內登記;前瞻測試(forward look)下,若預期未來 30 天內營業額將超過門檻,須於該 30 天期間結束前登記,且生效日以「意識到將會超過」之時點認定,而非實際超過之時點(fact,GOV.UK/HMRC,查核日 2026-07-31)。前瞻測試常被忽略——簽下一張大合約的當天就可能觸發登記義務,這是 inference 但直接由官方文字推得。
股權報酬方面,GOV.UK 的 Tax and Employee Share Schemes 頁面列出可取得租稅優惠的方案:Share Incentive Plans、Save As You Earn(SAYE)、Company Share Option Plans、Enterprise Management Incentives(EMIs)(fact,查核日 2026-07-31)。同頁說明,若方案不在這些架構內,取得的可能是免費或折價股份,或是認購選擇權,而在雇主未透過 payroll 扣繳時,員工需以 Self Assessment 申報 Income Tax 與 National Insurance(fact)。各方案的具體資格條件、限額與時間要求屬需查證項目,應逐一開啟 GOV.UK 各方案的專頁確認。
Singapore(as-of 2026-07-31;官方頁更新 2026-02-03)
Section titled “Singapore(as-of 2026-07-31;官方頁更新 2026-02-03)”新加坡的查核豁免制度用「small company」概念,而且測試方式與英國不同——這正是不能互相套用的最好例子。ACRA 頁面載明:私人公司若在緊接前兩個連續會計年度中滿足下列三項量化標準中的至少兩項,即符合 small company 資格——年總收入 新幣 10 million 或以下、總資產 新幣 10 million 或以下、員工 50 人或以下;(ACRA 原頁面以 $ 表示,於新加坡語境即新加坡幣,本頁改寫為「新幣」以免與其他幣別混淆)此豁免適用於 2015 年 7 月 1 日或以後開始的會計年度(fact,ACRA,頁面標示更新 2026-02-03,查核日 2026-07-31)。
把英國與新加坡並排,差異就很清楚:兩地都用「三取二」,但英國的門檻以英鎊計、新加坡以新幣計,且新加坡明文要求看緊接前兩個連續會計年度,英國頁面則以該會計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公司資格表述。把其中一地的測試期間套到另一地,是 failed alternative 中最常見的一種。
新加坡的 GST 強制登記門檻,本頁多次嘗試以官方頁面核實但未能取得可讀取的內容,因此標為未知/需查證。 讀者必須直接開啟 IRAS(Inland Revenue Authority of Singapore)的 GST registration 專頁確認門檻金額、回溯與前瞻測試的認定方式與申請期限。搜尋摘要中出現的數字未經本頁逐字核實,不予採用。同理,新加坡的公司所得稅申報期限與股份基礎給付課稅規則亦標為需查證,應向 IRAS 查核。
United States(as-of 2026-07-31)
Section titled “United States(as-of 2026-07-31)”美國的特色是聯邦層級不規定一套「法定財務報表」給所有私人公司,而是從稅務記錄的角度要求。IRS 的 Recordkeeping 頁面明載「You may choose any recordkeeping system suited to your business that clearly shows your income and expenses」,並說明「You must keep your records as long as needed to prove the income or deductions on a tax return」,其中就業稅(employment taxes)相關紀錄應至少保存四年(fact,IRS,頁面標示更新 2026-05-01,查核日 2026-07-31)。與台灣商業會計法逐條規定 5 年/10 年相比,美國聯邦層級的表述是原則導向的,這是 fact 層面的結構差異,不是寬鬆與嚴格的差異。
會計期間與會計方法則有明確規則。IRS Publication 538(版本標示 01/2022)載明「Every taxpayer (individuals, business entities, etc.) must figure taxable income for an annual accounting period called a tax year」;納稅人須使用能清楚反映所得與費用的制度並保存足以正確申報的紀錄;現金基礎下一般於收到之課稅年度認列所得、於支付之課稅年度減除費用,權責基礎下則於賺得之課稅年度認列所得而不論何時收款。若日後要變更會計方法,「you must generally get IRS approval」,並須提出 Form 3115(fact,查核日 2026-07-31)。「會計方法一旦選定就不能隨意改」這件事,在四地中以美國的程序化程度最高。
股份基礎給付的課稅時點,美國有一個必須主動處理的選擇。IRS Publication 525(2025 年版)說明受限財產(restricted property)的所得於其 substantially vested、亦即 substantial risk of forfeiture 結束時計入,並設有「Choosing to include in income for year of transfer」的選擇,讓服務提供者改於移轉年度即計入價值(fact,查核日 2026-07-31)。IRS 另有頁面說明此選擇可以書面聲明或 Form 15620, Section 83(b) Election 向申報所在的 IRS Service Center 提出(fact,頁面標示更新 2026-06-28,查核日 2026-07-31)。
這個選擇有嚴格的提出期限,但本頁未能自官方頁面逐字核實其天數,因此標為需查證。 讀者必須在股份實際移轉前就先確認當期期限,並在期限內完成提出——這是本頁唯一一個「錯過就無法補救」等級的項目,也是最不該靠記憶處理的項目。與此相關的歸屬機制請見 歸屬。
至於美國的銷售與使用稅(sales and use tax),係由各州及地方主管機關規定,本頁未取得可逐字核實的統一官方頁面,標為需查證;有實體、員工、倉儲或達到經濟關聯門檻者,應逐州向該州的稅務主管機關查核登記義務。
不可直接互換的答案
Section titled “不可直接互換的答案”四地文件都會出現「audit」「financial statements」「turnover」「registration」等看似對應的詞,但衡量基礎、測試期間、幣別與主體範圍都不同。以下是很常見的 failed alternative:團隊在一份英文投資人簡報裡看到「小公司免查核,門檻約一千萬」,就把這個印象同時套到台灣子公司與新加坡子公司的預算上,於是既沒編列查核費用,也沒在期限內找到會計師。它當時看似合理,因為兩地確實都有「三取二」型的小公司概念,數字量級也接近;它失效的假設是「門檻數字相近代表測試方式相同」。實際上新加坡明文看緊接前兩個連續會計年度,台灣則是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訂的資本額與規模標準,兩者連衡量對象都不一樣。預警訊號很具體:比較表裡只有金額欄,沒有「幣別」「衡量期間」「主體類型」「來源與查核日」四欄。
第二個常見誤用是把股權報酬的稅務結論跨地搬運。同一份 估值與稀釋 算式在四地都成立,因為那是算術;但「員工什麼時候被課稅、要不要主動提出選擇、有沒有優惠方案」在四地是四套規則,其中英國有具名的優惠方案清單、美國有必須在期限內提出的選擇、台灣與新加坡在本頁標為需查證。把其中任何一套當成通則寫進員工文件,是會讓員工承擔實際金錢損失的錯誤。
決策與專業協助
Section titled “決策與專業協助”可以自行研究並且應該自行完成的,是「把表填好」這件事:畫出實體與活動地圖、確認每個實體的會計年度、從官方入口逐格填入會計框架、保存年限、查核門檻、申報期間與加值稅登記規則、記下每一格的來源網址與查核日、把填不出來的格子明確標為未知。這一步不需要付費,也沒有人能代替你做,因為只有你知道公司實際在哪裡營運。
同樣可自行完成的還有例行執行面:依 股權表 維護一份與帳務對得起來的股東與選擇權紀錄、把申報期限排進行事曆並設定提前提醒、依當地保存年限建立憑證與帳簿的歸檔規則、在每個會計年度開始前重新確認一次查核門檻是否仍適用。
以下情況應在做出承諾前尋求當地合格的會計師、稅務顧問或律師,不要只靠自行研究:跨境員工或跨境收入;即將接近或已跨過查核門檻;即將發生任何股權事件(授予、歸屬、行使、回購、清算優先權觸發);需要變更會計年度或會計方法;加值稅/消費稅登記門檻的判定有疑義,特別是前瞻測試可能因單一大合約被觸發時;集團有多層架構或跨境資金流;已收到主管機關的通知、查核或補稅文件;以及任何有期限且錯過即無法補救的選擇(美國的 Section 83(b) 選擇是本頁最明確的例子)。
諮詢時帶事實,不要只問「要繳多少稅」。準備好:各實體的登記地與會計年度、實際營運地與人員所在地、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或試算表、股權表與所有股權工具的授予日與條件、主要合約與收款流向、以及你已經填好的那張查核表(含未知欄位)。要求顧問明確區分「法定要求」「主管機關實務見解」與「依風險提出的建議」,並要求每項建議標註其依據與適用時點。若顧問給的答案與官方頁面不一致,請他們指出依據的法條或函釋編號。
更新紀錄與資料來源
Section titled “更新紀錄與資料來源”- 2026-07-31: 首次查核。IFRS Foundation IFRS 2 頁面支持「share-based payment 交易須於財務報表認列,並在損益與財務狀況中反映授予員工認股權之費用」。
- 2026-07-31: IFRS Foundation IFRS 18 頁面支持「IFRS 18 取代 IAS 1,對 2027-01-01 或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允許提前適用」。IAS 1 與 IAS 7 頁面支持現行表達與現金流量表準則之定位。
- 2026-07-31: IFRS Foundation jurisdiction 專區支持「目前收錄 170 個 jurisdiction 的完整 profile,且採用型態依主體類型與地區而異」;該頁未列出要求/允許之分地區統計數,本頁亦未引用。
- 2026-07-31: 全國法規資料庫商業會計法(頁面標示最後修正 2014-06-18)支持第 5 條置會計人員、第 34 條逐日登帳至遲不超過二個月、第 38 條憑證至少保存五年及帳簿與財務報表至少保存十年。
- 2026-07-31: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司法第 20 條支持年度終了造具表冊提請承認,以及資本額達一定數額以上或未達一定數額而達一定規模者財務報表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具體數額本頁未核實,標為需查證。
- 2026-07-31: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現行國稅申報、申請時間及受理單位一覽表」(頁面標示更新 2022-03-11)支持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受理單位為轄區分局與稽徵所。
- 2026-07-31: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業稅申報說明(頁面標示更新 2018-01-05)支持營業稅以每 2 月為 1 期、次期開始 15 日內申報,三種申報方式,及零稅率得申請每月一期且同年度內不得變更。
- 2026-07-31: GOV.UK audit exemption 頁面支持 2025-04-06 起會計年度之 £15m/£7.5m/50 人三取二門檻、2016-01-01 至 2025-04-05 之 £10.2m/£5.1m/50 人門檻,以及持股至少 10% 股東得以書面要求查核、該要求須於會計年度結束前至少一個月送達。該頁未標示自身更新日期。
- 2026-07-31: GOV.UK 年度帳目頁面支持法定帳目須符合 IFRS 或 New UK GAAP,及帳目應含之組成項目;該頁未列具體送件期限,本頁據此標為需查證。該頁未標示自身更新日期。
- 2026-07-31: GOV.UK VAT registration 頁面支持 £90,000 門檻、回溯測試之月底起 30 日內登記,及前瞻測試之 30 日內預期超過即須登記與生效日認定方式。該頁未標示自身更新日期。
- 2026-07-31: GOV.UK Tax and Employee Share Schemes 頁面支持 SIP、SAYE、CSOP、EMI 為可享租稅優惠之方案,及非優惠方案下之 Income Tax 與 National Insurance 申報義務。該頁未標示自身更新日期。
- 2026-07-31: Singapore ACRA audit exemption 頁面(頁面標示更新 2026-02-03)支持 small company 之三項量化標準(收入新幣 10m 以下、資產新幣 10m 以下、員工 50 人以下)、緊接前兩個連續會計年度三取二之測試,及適用於 2015-07-01 或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
- 2026-07-31: IRS Recordkeeping 頁面(頁面標示更新 2026-05-01)支持得自選能清楚反映收支之記錄制度、紀錄應保存至足以證明申報所得或扣除為止,及就業稅紀錄至少保存四年。
- 2026-07-31: IRS Publication 538(版本標示 01/2022)支持每一納稅人須以年度會計期間(tax year)計算課稅所得、現金與權責基礎之認列時點,及變更會計方法一般須經 IRS 核准並提出 Form 3115。
- 2026-07-31: IRS Publication 525(2025 年版)支持受限財產於 substantially vested、亦即 substantial risk of forfeiture 結束時計入所得,及得選擇於移轉年度計入。該頁未於本頁擷取範圍內載明期限天數。
- 2026-07-31: IRS 之 Publication 525 更新說明頁(頁面標示更新 2026-06-28)支持該選擇得以書面聲明或 Form 15620 向申報所在之 IRS Service Center 提出。
本頁明確標示為未知/需查證的項目如下,重新查核時應優先處理:台灣公司法第 20 條所稱「一定數額」與「一定規模」之具體標準(向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查核);台灣營業稅稅率與股份基礎給付之課稅時點及優惠(向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查核);英國帳目送交 Companies House 與 HMRC 之具體期限(向 GOV.UK 下層頁面查核);英國各租稅優惠股權方案之資格與限額(向 GOV.UK 各方案專頁查核);新加坡 GST 強制登記門檻、公司所得稅申報期限及股份基礎給付課稅規則(向 IRAS 查核);美國 Section 83(b) 選擇之提出期限(向 IRS Form 15620 說明及當期 Publication 525 查核);美國各州銷售與使用稅之登記義務(向各州稅務主管機關查核)。
以上來源均為準則制定機構、主管機關或官方法規資料庫頁面。更新本頁時應先重開同一官方入口,核對頁面更新日、法規版本與適用主體;若官方說明與本頁不同,一律以當期法律與主管機關資訊為準。
- IFRS 2 Share-based Payment,IFRS Foundation,accessed 2026-07-31。
- IFRS 18 Presentation and Disclosure in Financial Statements,IFRS Foundation,accessed 2026-07-31。
- IAS 1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IFRS Foundation,accessed 2026-07-31。
- IAS 7 Statement of Cash Flows,IFRS Foundation,accessed 2026-07-31。
- Use of IFRS Accounting Standards by jurisdiction,IFRS Foundation,accessed 2026-07-31。
- 商業會計法,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accessed 2026-07-31,最後修正 2014-06-18。
- 公司法 第20條,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accessed 2026-07-31。
- 現行國稅申報、申請時間及受理單位一覽表,中華民國財政部稅務入口網,accessed 2026-07-31,updated 2022-03-11。
- Q2:我怎麼申報營業稅?,中華民國財政部稅務入口網,accessed 2026-07-31,updated 2018-01-05。
- Audit exemption for private limited companies,UK Government and Companies House,accessed 2026-07-31。
- Prepare annual accounts for a private limited company,UK Government and Companies House,accessed 2026-07-31。
- VAT registration: When to register,UK Government and HM Revenue and Customs,accessed 2026-07-31。
- Tax and Employee Share Schemes,UK Government and HM Revenue and Customs,accessed 2026-07-31。
- Audit exemptions: Small company concept,Singapore ACRA,accessed 2026-07-31,updated 2026-02-03。
- Recordkeeping,U.S.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accessed 2026-07-31,updated 2026-05-01。
- Publication 538, Accounting Periods and Methods,U.S.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accessed 2026-07-31。
- Publication 525, Taxable and Nontaxable Income,U.S.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accessed 2026-07-31。
- Update to the 2024 Publication 525 for Section 83(b) election,U.S.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accessed 2026-07-31,updated 2026-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