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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資與上市準備綜合題組

以下所有情境使用同一間虛構公司「北光生技」。所有數字都是教學 example,不對應任何真實公司、任何真實交易,也不對應任何地區的標準條款或上市標準。幣別單位統一為「元」,本題不涉及任何稅務計算,也不處理利息、匯率與時間價值。

這是整套課程的最後一組練習。它刻意把四件原本分開學的事接在一起:要募多少錢、這一輪的機制長什麼樣、同樣的金額在不同條件書下最後誰分得到、以及**「準備上市」這句話要成立需要什麼**。前三題是算術,可以驗算到唯一答案;後三題有判斷成分,但仍然要求你把推導寫出來。

共同題設。 北光生技是一間成立三年的醫療器材公司,目前尚未募過外部機構資金。本輪募資前的股權表如下,分母為已發行股份:

持有人股數持股比例
創辦人團隊4,500,00075%
員工選擇權池1,500,00025%
合計6,000,000100%

員工選擇權池以池子整體列示,本題期間不擴大、不縮小,也沒有任何選擇權被行使或失效。

題一(募資金額的推導)。 公司目前每月淨燒錢 750,000 元。管理團隊訂出一個明確的產品里程碑,估計需要 15 個月才能達成。達成里程碑之後,因為要開始建立銷售與售後團隊,預估每月會新增燒錢 250,000 元。董事會要求:募資金額必須足以支應「達成里程碑所需的全部期間」,再加上「里程碑達成後的 6 個月緩衝」,緩衝要用達成里程碑之後的燒錢速度計算。

請算出建議募資金額,並寫出每一步的算式與單位。另外請說明:為什麼緩衝金額要用里程碑之後的燒錢速度,而不是用目前的燒錢速度?

題二(本輪的機制)。 公司最後決定把募資金額取整為 17,500,000 元。新投資人的條件是取得投資後 25% 股權。選擇權池在本輪不擴大,且不在投資前補足。

請計算:投資後總股數、新發行股數、每股價格、投資前估值、投資後估值,以及本輪完成後的完整股權表(股數與持股比例)。要求:所有比例必須能從股數重算,合計必須為 100%,且估值至少要有一組交叉驗算。

題三(稀釋)。 請以百分點(percentage point)為單位,分別算出創辦人團隊與員工選擇權池在本輪的稀釋幅度,並驗算兩者之和與新投資人取得的比例是否一致。

接著回答一個很多人第一次會答錯的問題:員工選擇權池為什麼也被稀釋? 池子並不是一個「人」,它沒有簽署任何投資文件,為什麼它的比例會掉?這對已經拿到選擇權的員工代表什麼?

題四(兩份條件書的比較)。 公司同時收到兩份 term sheet,兩份都投入相同的 17,500,000 元,差別只在估值與清算優先權:

項目條件書甲條件書乙
投資金額17,500,000 元17,500,000 元
投資後估值70,000,000 元87,500,000 元
投資人投資後持股25%20%
清算優先權1 倍非參與型2 倍參與型

定義:非參與型(non-participating)指投資人在「領取優先權金額」與「轉換為普通股後依比例分配」之間擇一,取對自己較有利者。參與型(participating)指投資人先領取優先權金額,再與普通股一起依比例分配剩餘金額。優先權倍數乘的是投資金額。

假設公司在本輪之後、沒有再募任何資金的情況下,以 60,000,000 元被整體收購。請分別計算兩份條件書下投資人分得多少、普通股(創辦人團隊與員工選擇權池)合計分得多少。每一種情境的分配總額必須等於 60,000,000 元。

算完之後請明確回答:哪一份條件書對現有股東較好?為什麼帳面估值較高的那一份不是較好的那一份?

題五(轉折點)。 承題四的條款設定,把退出金額改成一個未知數。請找出:退出金額要達到多少,條件書乙才開始對普通股較有利?

請完整寫出推導:先分段寫出兩份條件書下「普通股分得金額」對退出金額的函數,說明分段的斷點在哪裡、為什麼,再解聯立求交點。並請明確列出你為了讓這題有唯一答案而採用的假設(至少三項)。

題六(判斷題:要不要為兩年後的上市做準備)。 董事會在本輪交割後提出一個問題:「我們是不是該開始為兩年後的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做準備?」

請寫出一份不超過一頁的書面回覆,內容須包含三部分:

  1. 要先成立什麼。 列出至少六項「必須先變成事實」的條件,並說明每一項為什麼是上市準備的前提,而不是上市之後才處理的事。
  2. 哪些不是證據。 明確指出至少三項經常被誤認為上市準備度、但實際上不構成證據的事情,並說明它們為什麼不構成證據。
  3. 地區限制的聲明。 你的回覆中必須明確寫出:具體的上市條件、掛牌門檻、申報文件、時程與持續義務因 jurisdiction 而異、不是全球通用,必須依公司實際打算掛牌的市場逐項查證當地現行規定,並尋求當地合格專業人士協助,不能用其他市場的印象推測。

評分時,任何未寫出第 3 部分的回覆,本題以零分計。

提示分三級。請先自己完整算一遍,再依序往下看。每一級只多給一點,請不要一次讀完。

第一級:應該先找什麼。

題一的陷阱在時點。題目給了兩個燒錢速度:目前的與里程碑之後的。你要先確定哪一段期間用哪一個速度。請先在紙上畫一條時間軸,把 15 個月與 6 個月分成兩段,再各自標上該段的月燒錢金額。另外注意題目說的是「新增」250,000 元,不是「變成」250,000 元。

題二的關鍵是分母。「投資後 25%」的分母是投資完成之後的總股數,不是投資前的 6,000,000 股。既然創辦人團隊與選擇權池的股數在本輪完全不變,你其實已經知道他們投資後合計應該占多少比例了——從這個約束反推總股數,會比逐步加股數安全得多。

題四的關鍵是先分別判斷「投資人拿哪一邊」,再分配。不要看到估值高就先下結論;估值只是決定比例,優先權決定順序與金額,而在一次金額不高的退出中,順序與金額往往壓過比例。

題六的關鍵是先分清楚**「準備上市」是一個內部能力問題**,還是一個外部門檻問題。這兩者都存在,但只有前者是你在沒有指定市場之前就能負責任地回答的。

第二級:可以用什麼模型。

題一用兩段式加總:期間累計燒錢 = 目前月燒錢 × 計畫月數,緩衝金額 = 里程碑後月燒錢 × 緩衝月數,兩者相加。單位檢查是 元/月 × 月 = 元。

題二用「反推法」:投資後總股數 = 不變的股數 ÷ 這些股東投資後的目標合計比例,再用 新發行股數 = 投資後總股數 − 投資前總股數、每股價格 = 投資金額 ÷ 新發行股數。估值請算兩次:一次用 投資前股數 × 每股價格,一次用 投資後估值 − 投資金額,兩者必須一致。這個方法可參考 估值與稀釋的推導順序。

題三請用減法而不是除法:稀釋幅度(百分點)= 投資前比例 − 投資後比例。百分點與百分比是兩件事,不要混用。驗算方式是:所有既有股東的稀釋百分點加總,應該剛好等於新投資人取得的比例。

題四請逐份條件書、逐層分配。對每一位優先股持有人先算出兩個候選金額再比較;參與型則不需要比較,因為它是「先領、再參與」,兩件事都做。每一份算完都要驗算分配總額等於退出金額。條款定義請對照 條件書。

題五請把普通股分得金額寫成退出金額 E 的分段函數。條件書甲的斷點在「投資人從領優先權切換到轉換」的那一點;條件書乙在題目設定下沒有這個斷點(想清楚為什麼)。找出兩條線在同一個分段區間內的交點,交點之後才是乙較有利的區域。

第三級:常見的錯誤路徑。

題一最常見的錯是用 750,000 × (15 + 6),也就是全程用目前的燒錢速度。這會低估緩衝,而且低估的正好是「里程碑達成後、還沒開始有足夠收入」那段最脆弱的時期。第二常見的錯是把 250,000 元當成里程碑後的總燒錢速度。

題二最常見的錯是把 25% 乘在投資前股數上:6,000,000 × 25% = 1,500,000 股。這會得到投資後 7,500,000 股、新投資人占 20%,不是題目要的 25%。分母錯了,後面每一格都會錯。

題三最常見的錯是說「池子沒有簽文件所以不該被稀釋」,或是把稀釋幅度寫成 (75 − 56.25) ÷ 75 = 25%。後者算的是相對降幅,是另一個量,寫成「稀釋 25 個百分點」就是錯的。

題四最常見的錯是只比較估值。第二常見的錯是把參與型算成非參與型(讓投資人在領完 35,000,000 元之後就停手),或反過來讓非參與型既領優先權又分配剩餘。第三種錯是忘了驗算總額。

題五最常見的錯是只解一條方程式就交卷。兩份條件書的普通股函數在低退出金額時是不同斜率、不同截距的兩段,你必須確認交點落在你所用的那一段的有效範圍內,否則會解出一個沒有意義的負數退出金額。

推導。 整段期間要拆成兩段,因為兩段的月燒錢速度不同。

第一段是達成里程碑所需的 15 個月,適用目前的月燒錢:

期間累計燒錢 = 750,000 元/月 × 15 月 = 11,250,000 元

第二段是里程碑達成後的 6 個月緩衝。題目說達成里程碑之後新增月燒錢 250,000 元,所以里程碑後的月燒錢是相加而不是取代:

里程碑後月燒錢 = 750,000 + 250,000 = 1,000,000 元/月

緩衝金額 = 1,000,000 元/月 × 6 月 = 6,000,000 元

建議募資金額 = 11,250,000 + 6,000,000 = 17,250,000 元

項目數值
目前月淨燒錢750,000
計畫期間(月)15
期間累計燒錢11,250,000
里程碑後新增月燒錢250,000
緩衝月數6
緩衝金額6,000,000
建議募資金額17,250,000

單位檢查: 元/月 × 月 = 元 正確。三個金額欄位單位一致,可以直接相加。

交叉驗算。 換一個算法:把整段 21 個月都先用 750,000 元/月 計算得 750,000 × 21 = 15,750,000 元,再加上最後 6 個月的新增部分 250,000 × 6 = 1,500,000 元,合計 15,750,000 + 1,500,000 = 17,250,000 元,與上式一致。兩種拆法得到同一個數字,表示分段沒有重疊也沒有遺漏。

為什麼緩衝要用里程碑之後的速度。 緩衝的用途不是「多留一點錢」這種模糊的安全感,而是回答一個具體問題:如果里程碑如期達成、但下一輪募資或營收沒有如期到位,公司還能撐多久? 那個「還能撐多久」發生在里程碑之後,而那時公司已經開始建立銷售與售後團隊,燒錢速度已經是 1,000,000 元/月。用 750,000 元計算緩衝,等於假設公司在最需要撐住的那段時間會把剛建好的團隊解散,這與計畫本身矛盾。

以本題的數字看差距:用錯的速度會算出 750,000 × 6 = 4,500,000 元緩衝,比正確的 6,000,000 元少 1,500,000 元。換算成月數,等於在最脆弱的時點少了 1.5 個月的存活時間(1,500,000 ÷ 1,000,000 = 1.5 月)。

關於取整為 17,500,000 元。 從 17,250,000 元取整到 17,500,000 元是實務上正常的做法,多出的 250,000 元約等於 0.25 個月的里程碑後燒錢。要注意的是順序:先有推導、後有取整,而不是先想一個好聽的數字再回頭湊理由。投資人會問「為什麼是這個數字」,能守得住的答案是「15 個月的里程碑加 6 個月的緩衝,緩衝用里程碑後的速度算」,不是「我們覺得需要這麼多」。這個推導本身就是 募資準備度與投資人適配所講的準備度證據之一。

解答二:本輪的機制與投資後股權表

Section titled “解答二:本輪的機制與投資後股權表”

推導。 創辦人團隊 4,500,000 股與員工選擇權池 1,500,000 股在本輪都不變動,合計 6,000,000 股。新投資人取得投資後 25%,因此這 6,000,000 股在投資後應占 100% − 25% = 75%。由此反推:

投資後總股數 = 6,000,000 ÷ 0.75 = 8,000,000 股

新發行股數 = 8,000,000 − 6,000,000 = 2,000,000 股

每股價格 = 17,500,000 元 ÷ 2,000,000 股 = 8.75 元/股

投資前估值 = 6,000,000 股 × 8.75 元/股 = 52,500,000 元

投資後估值 = 52,500,000 + 17,500,000 = 70,000,000 元

交叉驗算。 用投資後股數直接乘每股價格:8,000,000 × 8.75 = 70,000,000 元,與上式一致。再驗算新投資人比例:2,000,000 ÷ 8,000,000 = 25%,符合題目條件。

單位檢查: 元 ÷ 股 = 元/股;股 × 元/股 = 元。正確。

本輪後股權表(合計 8,000,000 股):

持有人股數持股比例
創辦人團隊4,500,00056.25%
員工選擇權池1,500,00018.75%
新投資人2,000,00025%
合計8,000,000100%

逐格驗算:4,500,000 ÷ 8,000,000 = 56.25%;1,500,000 ÷ 8,000,000 = 18.75%;2,000,000 ÷ 8,000,000 = 25%。合計 56.25 + 18.75 + 25 = 100。

如果你算出的是別的數字。 最常見的兩個錯誤答案是:投資後總股數 7,500,000 股(把 25% 乘在投資前股數上,實際會讓投資人只拿到 20%),以及每股價格 8.75 元以外的價格(通常是先猜一個價格再回推股數)。價格在本題是被算出來的結果,不是輸入條件——輸入條件是金額與投資後比例,這兩者一旦固定,價格就唯一決定了。

稀釋幅度(百分點)。

持有人投資前比例投資後比例稀釋幅度(百分點)
創辦人團隊75%56.25%18.75
員工選擇權池25%18.75%6.25

創辦人團隊:75 − 56.25 = 18.75 個百分點

員工選擇權池:25 − 18.75 = 6.25 個百分點

驗算: 18.75 + 6.25 = 25 個百分點,剛好等於新投資人取得的 25%。這個等式必然成立,因為新投資人的比例完全來自既有股東讓出的比例——比例是一個總和固定為 100% 的量,沒有人能憑空取得。如果你的兩個數字加起來不是 25,回頭檢查你是不是算成了相對降幅。

百分點與百分比不要混用。 創辦人團隊的相對降幅是 18.75 ÷ 75 = 25%,這個數字也對,但它回答的是不同的問題(「原本的持股被稀釋掉幾分之幾」)。兩個既有股東的相對降幅都是 25%,這也不是巧合:本輪所有既有股東按同一個比例被等比稀釋,因為沒有任何人參與新股認購。

員工選擇權池為什麼也被稀釋。 這一題的答案要分兩層。

第一層是機制。 持股比例的分母是總股數。本輪總股數從 6,000,000 股增加到 8,000,000 股,而池子的 1,500,000 股沒有變。分母變大、分子不變,比例必然下降。池子有沒有「簽文件」與此無關——稀釋不是一種懲罰,也不是對誰的處置,它只是除法的結果。任何在新一輪沒有按比例追加認購的持有人都會被稀釋,包括上一輪的投資人。

第二層是這對員工的意義,而這一層比較容易被講錯。 對已經拿到選擇權的員工來說,他們持有的是固定股數的選擇權,不是「公司的百分之幾」。所以:

  • 他們的比例下降了,這是真的。
  • 他們的股數沒有變,這也是真的。
  • 他們的價值方向取決於每股價格。本輪每股 8.75 元;若上一次內部評價低於 8.75 元,則比例下降的同時價值上升。比例與價值可以往相反方向移動,這一點與 股權表與員工股權中的結論一致。

還有一個實務後果值得提。 池子被稀釋之後,剩餘可授予的額度(未授予部分)在新的總股數下所代表的比例也變小了。如果公司計畫在本輪之後大量招募,很可能會發現池子「不夠用」,屆時擴大池子又會造成新一輪稀釋。這是為什麼池子的大小與補足時點通常是條件書上會被談判的項目,而不是一個純內部決定。本題設定池子不擴大,所以不需要處理這一層,但實際交易中要先問清楚。

解答四:兩份條件書在 60,000,000 元退出下的比較

Section titled “解答四:兩份條件書在 60,000,000 元退出下的比較”

先把兩份條件書的優先權金額算出來,這是後面所有分配的基礎:

  • 條件書甲:1 倍非參與型 → 優先權金額 = 1 × 17,500,000 = 17,500,000 元;投資人持股 25%。
  • 條件書乙:2 倍參與型 → 優先權金額 = 2 × 17,500,000 = 35,000,000 元;投資人持股 17,500,000 ÷ 87,500,000 = 20%。

條件書甲(1 倍非參與型),退出金額 60,000,000 元。

非參與型是二擇一,先分別算出兩個候選金額:

  • 領優先權 = 17,500,000 元
  • 轉換為普通股後依比例分配 = 25% × 60,000,000 = 15,000,000 元

投資人所得 = max(17,500,000, 15,000,000) = 17,500,000 元(選擇領優先權)

普通股合計 = 60,000,000 − 17,500,000 = 42,500,000 元

條件書甲分得金額
新投資人17,500,000
普通股合計(創辦人團隊 + 員工選擇權池)42,500,000
合計60,000,000

驗算:17,500,000 + 42,500,000 = 60,000,000 元,等於退出金額。

普通股內部再依股數比例拆分:創辦人團隊 4,500,000 ÷ 6,000,000 = 75% → 42,500,000 × 75% = 31,875,000 元;員工選擇權池 25% → 10,625,000 元。驗算 31,875,000 + 10,625,000 = 42,500,000 元。

條件書乙(2 倍參與型),退出金額 60,000,000 元。

參與型不是二擇一,是「先領、再參與」,兩步都要做:

  • 第一步,領優先權 = 35,000,000 元
  • 剩餘金額 = 60,000,000 − 35,000,000 = 25,000,000 元
  • 第二步,參與分配剩餘 = 20% × 25,000,000 = 5,000,000 元
  • 投資人所得 = 35,000,000 + 5,000,000 = 40,000,000 元

普通股合計 = 25,000,000 − 5,000,000 = 20,000,000 元

條件書乙分得金額
新投資人40,000,000
普通股合計(創辦人團隊 + 員工選擇權池)20,000,000
合計60,000,000

驗算:40,000,000 + 20,000,000 = 60,000,000 元,等於退出金額。

普通股內部:創辦人團隊 20,000,000 × 75% = 15,000,000 元;員工選擇權池 20,000,000 × 25% = 5,000,000 元。驗算 15,000,000 + 5,000,000 = 20,000,000 元。

並列比較。

項目條件書甲條件書乙
帳面投資後估值70,000,00087,500,000
投資人持股25%20%
投資人在 60,000,000 元退出時所得17,500,00040,000,000
普通股合計所得42,500,00020,000,000

答案:條件書甲對現有股東明顯較好。 在這個退出金額下,甲讓普通股拿到 42,500,000 元,乙只有 20,000,000 元——乙給普通股的金額不到甲的一半(20,000,000 ÷ 42,500,000 ≈ 47.1%)。

為什麼帳面估值高的那一份反而較差。 估值決定的是比例:乙的估值高 25%(87,500,000 ÷ 70,000,000 = 1.25),所以投資人只拿 20% 而不是 25%,比例上確實對創辦人有利,差 5 個百分點。但清算優先權決定的是分配的順序與底層金額,而它在這裡的影響大得多:

  • 比例的差異值多少?(25% − 20%) × 60,000,000 = 3,000,000 元——如果只有比例在動,乙應該讓普通股多拿 3,000,000 元。
  • 優先權的差異值多少?甲的優先權門檻是 17,500,000 元、且是非參與型(拿了就不再分);乙是 35,000,000 元、且拿完還要再分走剩餘的 20%。

把兩股力量放在一起:42,500,000 − 20,000,000 = 22,500,000 元的差距中,比例那一項只貢獻了 3,000,000 元的反向效果,其餘全部來自優先權結構。倍數與參與型這兩個詞,比估值那個數字重要得多。

這帶出一條可以直接記住的規則:估值是頭條,條款是內容。 一份 term sheet 的頭條數字是設計來被比較的,而決定你實際拿多少的條款寫在後面幾頁。當有人用「我給你更高的估值」開場時,正確的反應不是道謝,是翻到優先權、參與權、反稀釋與董事會條款那幾段。多輪、可轉換工具與退出瀑布示範過同一個結構在多輪疊加後如何放大,本題只是它的單輪版本。

一個必須誠實說明的限制。 以上比較只在「退出金額 60,000,000 元」這一點成立,不是普遍結論。題五就是要問:它在什麼情況下會反過來。

解答五:條件書乙在什麼退出金額開始較有利

Section titled “解答五:條件書乙在什麼退出金額開始較有利”

設定符號。 令 E 為退出總金額(元),C(E) 為普通股合計分得金額。

採用的假設(缺一則本題無唯一解):

  1. 退出後只有本輪這一層優先權,公司在本輪之後沒有再募任何資金、沒有債務、沒有交易費用、沒有稅,退出金額全額現金一次分配。
  2. 參與型沒有上限(no cap)。 實務上參與型常附帶一個總報酬上限(例如 3 倍封頂),一旦封頂,函數會多出一個斷點。本題設定為無上限。
  3. 股權結構在退出時與解答二相同,選擇權池全數視為已發行且與普通股同權分配,無未行使、無失效、無反稀釋調整、無後續發行。
  4. 條件書乙的投資人同樣保有轉換為普通股的選擇權,只是在無上限參與型下永遠不會行使(下面會證明),因此不影響結果。

條件書甲的普通股函數。 投資人取 max(17,500,000, 0.25E)。斷點在兩者相等處:0.25E = 17,500,000 → E = 70,000,000 元。

  • 當 E ≤ 70,000,000:投資人領優先權 17,500,000 元,C甲(E) = E − 17,500,000
  • 當 E > 70,000,000:投資人轉換,C甲(E) = 0.75E

(在 E 低於 17,500,000 元時普通股為 0,本題討論的區間遠高於此,不另行分段。)

條件書乙的普通股函數。 投資人先領 35,000,000 元,再分走剩餘的 20%,因此普通股拿剩餘的 80%:

C乙(E) = 0.8 × (E − 35,000,000) = 0.8E − 28,000,000(適用於 E ≥ 35,000,000)

為什麼乙沒有「轉換」這個斷點? 因為在無上限參與型下,參與型所得 = 35,000,000 + 0.2(E − 35,000,000) = 0.2E + 28,000,000,恆大於轉換所得 0.2E,兩者固定相差 28,000,000 元。既然參與型永遠比轉換好,投資人永遠不會轉換,函數不分段。這正是假設 2 在做的事——若有封頂,這句話就不成立。

分區間求交點。

區間一(35,000,000 ≤ E ≤ 70,000,000)。 令 E − 17,500,000 = 0.8E − 28,000,000:

0.2E = −10,500,000 → E = −52,500,000 元

解是負數,落在區間之外,無意義。這代表在這整個區間內兩條線不相交,永遠是同一邊較好。取區間內任一點檢驗即可:在 E = 60,000,000 時 C甲 = 42,500,000 而 C乙 = 20,000,000,甲較好;差額 C甲 − C乙 = (E − 17,500,000) − (0.8E − 28,000,000) = 0.2E + 10,500,000,在此區間恆為正。在 70,000,000 元以下,甲永遠較好。

區間二(E > 70,000,000)。 令 0.75E = 0.8E − 28,000,000:

0.05E = 28,000,000 → E = 560,000,000 元

這個解落在區間內,有效。

答案:退出金額超過 560,000,000 元之後,條件書乙才開始對普通股較有利;剛好在 560,000,000 元時兩者相等。

驗算交點。 在 E = 560,000,000 元:

  • 條件書甲:投資人 max(17,500,000, 0.25 × 560,000,000 = 140,000,000) = 140,000,000 元(選擇轉換);普通股 = 560,000,000 − 140,000,000 = 420,000,000 元。交叉驗算 0.75 × 560,000,000 = 420,000,000 元。
  • 條件書乙:投資人 = 35,000,000 + 0.2 × (560,000,000 − 35,000,000) = 35,000,000 + 105,000,000 = 140,000,000 元;普通股 = 560,000,000 − 140,000,000 = 420,000,000 元。交叉驗算 0.8 × 560,000,000 − 28,000,000 = 448,000,000 − 28,000,000 = 420,000,000 元。

兩份條件書在此點下投資人皆得 140,000,000 元、普通股皆得 420,000,000 元,且兩者分別合計為 560,000,000 元,等於退出金額。交點成立。

再檢查一個交點之上的點。 在 E = 600,000,000 元:C甲 = 450,000,000 元,C乙 = 0.8 × 600,000,000 − 28,000,000 = 452,000,000 元。乙較高,方向正確。

這個數字要怎麼讀。 560,000,000 元是投資後估值 70,000,000 元的 8 倍,也是條件書乙帳面估值 87,500,000 元的 6.4 倍。也就是說,條件書乙要在一次規模達到本輪估值 8 倍的退出中才會開始回本。對一間剛完成第一輪機構募資、還沒達成產品里程碑的公司,這個門檻是否合理,是一個要誠實面對的問題,而不是一個可以樂觀帶過的假設。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較高的估值」在條款結構不對等時可能是一種代價很高的交換。

若假設改變,答案就會變。 三個最容易改變答案的變動:

  • 參與型加上封頂。 若乙改為 2 倍參與型但總報酬封頂於 3 倍投資(52,500,000 元),則在投資人所得達到 52,500,000 元之後函數轉平,乙對普通股會提早變得較有利,交點會大幅前移。
  • 本輪之後再有新一輪。 新一輪的優先權通常排在本輪之前,兩份條件書的普通股函數都會整體下移,且下移幅度不同。
  • 選擇權池在退出前擴大或部分失效。 普通股內部的拆分比例會變,但普通股合計金額不變,因此不影響本題的交點。

如果你的答案不是 560,000,000 元,最可能的原因有三個:只解了一條方程式而沒有分區間、把區間一那個負數解當成答案、或是把乙的參與型算成非參與型(那樣會得到完全不同的函數)。

先講最重要的一件事:這個問題不能用「要或不要」回答。 董事會問的是「該不該為兩年後的上市做準備」,但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是一條融資與流動性的路徑,不是公司經營的終點,也不是預設目的地。維持私有、被併購、透過次級交易提供股東流動性、或在適當時點有秩序地結束,都是正當的路徑,不是安慰獎。所以正確的回覆結構是:先說明「上市準備」實際上要求什麼、公司離那裡有多遠,再說明就算全部做到,上市仍然是一個要與其他路徑一起比較的選項。上市與公開發行公司的生活處理的正是這個比較。

第 1 部分:必須先成立什麼(示範答案,至少六項)。

條件為什麼是前提而不是事後處理
可稽核的財務報表與一致的會計政策公開市場的參與者依賴財務報表做決策,報表必須先經得起獨立查核。事後補做會暴露前期政策不一致,而重編前期數字本身就是嚴重的負面訊號。
乾淨且可追溯的股權表與股東名冊每一次發行、轉讓、選擇權授予與失效都要有對應的決議與文件。股權表若有無法追溯來源的部位,盡職調查一定會擋下來,且往往無法在短期內補救。
可運作的董事會與獨立監督機制監督機制不是掛名,需要時間長出實際的議事節奏與紀錄。OECD 的公司治理原則把股東權利與所有權功能的實際可行使性視為核心,這些不是靠上市前幾個月的文件補件能建立的。
可預測的營運與可解釋的財務指引能力公開市場的參與者會依據公司自己給出的預期評價它。若公司連內部預測都經常大幅偏離,上市後每一季都會有代價。
內部控制與資訊揭露流程誰能對外說什麼、什麼時候說、依什麼程序核准,必須在有揭露義務之前就練熟。
法遵、契約與智慧財產權的權利鏈完整核心資產的權利歸屬若有瑕疵,在盡職調查階段是重大風險,且修補通常需要與第三方重新協商,時間不可控。
公司有承擔持續義務的資源與意願上市的成本不只是一次性的交易費用,還包括永久性的查核、申報、投資人關係、保險與治理成本,以及最少被討論的一項:高階管理層的注意力。

每股盈餘(earnings per share)是一個具體的例子。 IAS 33 適用於「普通股或潛在普通股公開交易」的個體,也就是說,這類揭露義務本身就是隨著公開交易而來的(fact)。這說明上市不是拿到一筆錢就結束,而是換到一組持續的報告義務。它是一個誠實的縮影:私有公司不必做的事,上市之後每一期都要做。這裡只能推到這個程度,不能據此推論任何特定市場的具體要求。

第 2 部分:哪些不是上市準備度的證據(至少三項,示範答案給五項)。

  1. 完成了一輪募資、估值上升。 募資成功說明有投資人願意在特定條款下承擔風險,這是一個私下協商的雙方交易,與公開市場所要求的報表品質、揭露能力與治理成熟度是不同的東西。本題的解答四已經示範過:估值數字本身甚至無法說明這一輪對公司是好是壞。
  2. 營收快速成長。 成長是經營結果,不是準備度。一間高成長但報表無法查核、股權表有瑕疵的公司,準備度是低的;成長只會讓問題被更多人看到。
  3. 聘請了顧問、承銷商或律師事務所。 聘任是採購行為,不是能力。顧問可以協助整理,但無法代替公司產生它自己沒有的營運紀律與內部控制。把「已經找了顧問」當成進度,是把準備度外包給別人的錯覺。
  4. 同業或競爭對手上市了。 這是別人的路徑選擇與別人的條件,對本公司的準備度沒有任何證據價值。用同業當理由,通常是在回避「我們自己的理由是什麼」這個問題。
  5. 內部已經在用「上市」當作招募與留才的說法。 這反而是一個風險訊號:它在還沒有任何可承諾的事實之前,就對員工建立了預期。若最後走的是併購或維持私有,這個預期會變成信任問題。

第 3 部分:地區限制聲明(必寫,缺此項本題零分)。

具體的上市條件、掛牌門檻、財務指標要求、申報文件、審查與掛牌時程、可否公開招募、誰可以投資、閉鎖期慣例,以及掛牌後的持續申報與揭露義務,全部因 jurisdiction 而異、不是全球通用,而且會隨時間修訂。本回覆不引用任何市場的具體門檻或表格名稱,也不應該被理解為對任何市場的說明。若董事會決定認真評估,下一步是先確定打算掛牌的市場與板別,再依該市場現行的規定逐項查證,並尋求當地合格的法律、會計與承銷專業人士協助,as-of 2026-07-31。相關的比較架構請見 募資與上市的地區差異。任何以「我聽說大概要多少營收」開頭的判斷,在這一題都應該被視為錯誤答案。

一個合理的實際建議。 比較誠實的回覆是:把上述七項條件當成未來兩年的營運改善清單去執行——它們每一項在公司不上市的情況下也都有價值(可稽核的報表、乾淨的股權表、能運作的董事會、可預測的營運,本來就是好公司的特徵)。兩年後再依當時的公司狀態、資金需求與市場情況,把上市與併購、繼續私有、次級流動性放在一起比較。先把公司做成一間值得上市的公司,再決定要不要上市,順序不能反過來。

請逐項自我評分,總分 20 分。

項目配分通過條件
題一金額推導2期間累計燒錢 11,250,000 元、緩衝金額 6,000,000 元、合計 17,250,000 元,且每步有單位
題一緩衝速度的理由1明確說明緩衝發生在里程碑之後,必須用 1,000,000 元/月 計算,並指出用錯會低估多少
題二輪次計算2投資後 8,000,000 股、新發行 2,000,000 股、每股 8.75 元,且投資前 52,500,000 元與投資後 70,000,000 元有交叉驗算
題二股權表2三列股數與比例正確,比例可從股數重算,合計 100%
題三稀釋幅度1.5創辦人 18.75 個百分點、池子 6.25 個百分點,且驗算兩者之和為 25
題三池子的解釋1.5說明分母變大、股數不變,並指出對員工而言比例與價值可能反向移動
題四條件書甲1.5投資人 17,500,000 元、普通股 42,500,000 元,且說明為何選擇領優先權,總額等於 60,000,000 元
題四條件書乙1.5投資人 40,000,000 元(35,000,000 + 5,000,000)、普通股 20,000,000 元,總額等於 60,000,000 元
題四的結論2明確選擇條件書甲,並解釋估值決定比例、優先權決定順序與金額,且指出優先權的影響大於比例差
題五分段函數2正確寫出兩條分段函數,指出甲的斷點在 70,000,000 元、乙在無上限下不分段並說明原因
題五交點與假設2答案 560,000,000 元,區間一的負數解被判定為無效,且列出至少三項假設
題六1三部分齊備:至少六項前提、至少三項非證據、地區限制聲明

自動不及格條件(無論總分多少):

  1. 任何一張股權表的比例合計不是 100%(容許四捨五入誤差在 0.01 個百分點以內)。
  2. 任何一個退出情境的分配總額不等於該情境的退出金額。
  3. 僅以帳面估值高低選擇條件書,未計算優先權下的實際分配結果。
  4. 在題六(或任何一題)中斷言某個 jurisdiction 的具體上市門檻、財務指標、申報文件或時程,無論是憑印象、憑同業傳聞,或憑其他市場的規則類推。

前兩項是股權與分配計算的硬性約束,不是可以四捨五入帶過的細節:一張不合計 100% 的股權表,錯的不是精度而是結構。第三項是本題組存在的主要理由——若你在題四選了條件書乙,請重讀解答四的差額拆解。第四項的理由是:在這個領域,一個聽起來很具體的錯誤數字造成的傷害,遠大於一句誠實的「這要查」。

進階自我檢查。 若你在題五得到的答案小於 70,000,000 元,你很可能把區間一的負數解當成了答案,或忘記檢查解是否落在該區間內。若你得到的答案介於 70,000,000 元與 560,000,000 元之間,請重新檢查條件書乙的參與型是否被算成了非參與型。若你在題三把稀釋寫成 25%,請重讀百分點與百分比的差別。

適用範圍限制。 本題組中的清算優先權倍數、參與型與非參與型、投資後比例的定義、選擇權池的處理、以及退出時的分配順序,全部是契約設計,其可執行性、所需的公司決議、對少數股東的影響與相關稅務後果,依 jurisdiction 與公司型態而不同,as-of 2026-07-31。本題組的答案是算術上的正確答案,不是任何交易的法律、會計或投資意見。實際簽署任何投資文件或啟動任何上市程序之前,應尋求當地合格的法律、會計與稅務專業人士協助;上市相關規定尤其不是全球通用,必須依實際市場逐項查證。相關比較請見 募資與上市的地區差異與 輪次、條款、盡職調查與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