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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決策矩陣實作

「望潮設備」是未指定司法管轄區的教學公司,as-of 2026-07-28。以下所有規則均是題設 facts,不是任何真實地區的法律結論。題設另明示:主管機關若未事前同意受管制營業許可的移轉,交易不得完成;這是不可由商業分數抵銷的外部 legal gate。真實公司必須查適用 law/法律、governing documents/組織文件、contract/契約及 practice/實務做法,並尋求當地合格法律專業人士。

持有人全體表決權
A45%
B35%
C20%

章程題設:

  • 股東保留事項門檻為全體表決權的 75%,不是出席者的 75%。保留事項只有:修改章程、發行新類別股份、出售全部或實質全部營業資產。
  • 董事會有 A、B、C 三席。quorum 為有權參與該事項的兩席;普通決議須出席且有權投票董事過半數贊成。平手即未通過。
  • 董事有直接利益衝突時,題設要求揭露並退出該事項的討論、quorum 與投票;是否符合真實法律仍未知。
  • 董事會已書面委派 CEO:在已核准年度預算內、單一承諾不超過 120,000、期間不超過十二個月且不涉及關係人、資料跨境、受管制許可或新借款時,可以簽署。
  • 超出 CEO 委派但不屬股東保留事項者,由董事會決定。董事會不能再把外部主管機關的強制批准「批准掉」。

待判斷事項如下:

編號事項關鍵事實
D1雲端監測續約90,000、預算內、十二個月、無關係人或管制事項
D2新倉庫租約480,000、三年、預算外、無董事衝突
D3出售全部營業資產8,000,000;含受管制許可移轉;A、B 支持
D4向 A 控制的顧問公司採購180,000;A 已完整揭露,B 支持、C 反對
D5發行新類別股份A、C 支持,B 反對

另有候選方案評分:

選項成本適配 30彈性 20投資人適配 20管理負荷 15可退出性 15法律 gate
X2616181212尚未確認是否允許受管制活動
Y2214151110當地顧問已確認可承作,但登記仍待完成
Z2818191413官方規則明示不得承作該活動

完成六項:

  1. 對 D1–D5 分別指出第一決策機關、所需門檻、已知結果及仍待查 external gate。
  2. 驗算 D3 與 D5 的支持比例;說明為何同為兩名股東支持卻結果不同。
  3. 判斷 D4 是否有 quorum、是否通過;不要把 A 的 45% 股權帶進董事投票。
  4. 計算 X、Y、Z 的加權前總分;依 non-compensable legal gates 判斷哪些可進下一輪。
  5. 寫出能讓外部讀者重建決策的最小證據包。
  6. 列出至少五種必須交當地專業人士查核的法律或文件未知,並說明何時停止自行判斷。

先按 gate 順序做,不要先加總:主體有效存在 → 事項是否合法與是否需外部同意 → 公司內部哪個機關有原始或委派權限 → quorum 與衝突 → 表決門檻 → 簽署與執行。前一層未通過,後一層高分不能補救。

股東百分比只用於股東事項。D3 支持是 A 45% + B 35%;D5 支持是 A 45% + C 20%。D4 中 A 退出後,B 與 C 是兩名有權董事,達 quorum;普通決議要兩席中過半,所以只有一票贊成不夠。

候選方案分數滿分 100,題設已把權重乘入各欄,直接相加。可是「不合法/不允許」不是負 15 分,而是淘汰;「尚未確認」則是 pause,不能當作通過。

事項第一決策機關內部門檻題設結果外部或後續 gate
D1CEO符合全部委派條件可在委派內簽署保存預算、期限與無排除事項證據
D2董事會三席 quorum 2;出席有權者過半尚無投票資料,不能說已批准租賃、場地、稅務與簽署效力待地區查核
D3股東全體表決權 75%A+B 為 80%,內部門檻通過仍須董事/管理執行程序及主管機關事前同意
D4董事會A 退出;B、C 兩席構成 quorum,須兩票贊成一贊成一反對,未通過關係人交易與衝突程序仍須地區查核
D5股東全體表決權 75%A+C 為 65%,未通過發行合法性、文件與證券規則仍須查核

D1 可執行是題設內部答案,不代表供應商契約、資料處理或監管已當然合法。D2 沒有投票,所以唯一答案是「需送董事會,結果未知」,不能因倉庫看似日常就倒推 CEO 有權。

提案支持股東支持比例結果
D3 出售全部營業資產A+B80%通過
D5 發行新類別股份A+C65%未通過

兩案都有兩人支持,但治理看的是題設分母和權重,不是人頭。45%+35%=80%≥75%;45%+20%=65%<75%。D3 的「通過」只指內部股東保留事項門檻,監管同意是不可補償門檻,即使表決通過也不能抵銷。D5 則在內部 gate 已停止,不能因選項商業價值高就先發行再補票。

D4 不使用股權比例。A 因題設衝突規則退出;B、C 兩席均有權參與,正好達 quorum 2。兩席中「過半」需要至少 2 票,B 贊成、C 反對只有 1 票,故未通過。若真實文件把衝突董事仍計入 quorum、允許其他批准者授權,答案可能不同;這就是必須查 jurisdiction 與版本的理由。

選項分數計算總分gate 結果決策
X26+16+18+12+1284尚未確認pause,先查官方規則與顧問
Y22+14+15+11+1072可承作;登記未完成可條件式進入,完成登記前不營運
Z28+18+19+14+1392明示不得承作淘汰

若只看總分會選 Z,但 92 分不能抵銷「不得承作」。X 的 84 分也不是批准,因 unknown 不能被當成 yes。Y 分數最低卻是唯一已確認法律路徑的候選;仍須以完成登記為前置條件。這個結果示範 公司形式選擇框架的順序:先 gates,後 preference score。

最小證據包應包括:(一)事項、金額、期限和風險摘要;(二)law、組織文件、契約與內部 policy 的版本和連結;(三)權限來源與委派上限;(四)通知、資料包送達日與出席;(五)利益揭露、退出和 quorum 計算;(六)逐案分母、票數、反對意見與決議;(七)外部批准、簽署人和先決條件;(八)執行負責人、期限、停止條件和結果回報。

至少五項法律未知是:主體是否有效成立;章程能否設定題設門檻;衝突董事的 quorum 與批准程序;出售實質全部資產的法定批准;主管機關許可是否可移轉;簽署人對外權限;新類別股份的證券與登記要求;少數股東救濟;接近無力清償時義務是否改變。任何一項涉及不可逆資產移轉、受管制活動、關係人、高金額、控制權、跨境或文件衝突,都應暫停並尋求當地合格法律專業人士。

自評規則(20 分): D1–D5 權限與結果各 2 分,共 10;D3/D5 兩個百分比與 D4 董事票各 1 分,共 3;X/Y/Z 分數與 gate 各 1 分,共 3;證據包 2 分;五項法律 unknown 與升級條件 2 分。把股權帶入董事票、把 Z 的 92 分當通過、把 X 的未知當合法,或認為 D3 內部通過即可移轉許可,相關項目零分。

OECD 股東權利章支持把股東基本事項、董事選任與日常管理分開的問題框架;OECD 董事會責任章支持董事會策略、監督、風險與衝突問題。兩者 non-binding,主要聚焦公開交易公司;題設數字不代表法律。應用前連回 地區查核框架。